(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關于罪犯田志飛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公示
作者: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 高法官 發布時間:2024-01-17 瀏覽次數:2163
2023年12月28日,本院作出(2023)蘇0102刑初483號刑事判決,以田志飛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現原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田志飛以患有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慢性腎病5期、IgA腎病、高尿酸血癥、腎移植術后(移植腎失功)同時伴有高血壓3級、
焦慮障礙等疾病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對其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