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

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

(2023)蘇 0324 刑更 28 號


       罪犯楊雨,女,1988 年 4 月 5 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450481198804053328,漢族,初中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岑溪市波塘鎮蛟塘村,現居住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水田新村三區 49 號樓。

       罪犯楊雨開設賭場一案,2022 年 8 月 29 日本院作出了(2021)蘇 0324 刑初 641 號刑事判決,以開設賭場罪判處罪犯楊雨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判決生效后,楊雨以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決定對楊雨暫予監外執行(自本決定書作出之日起至妊娠終止之日止)。現楊雨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生育一女,楊雨向本院申請繼續予以暫予監外執行。

       經征求睢寧縣人民檢察院的意見,睢寧縣人民檢察院亦建議本院對罪犯楊雨暫予監外執行。經核實,寶安區司法局在罪犯楊雨自生育孩子之后一直納入社區矯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罪犯楊雨暫予監外執行一年(自 2023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