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酒后駕車接小孩,妻子勸阻無效,擔心引發交通事故,無奈之下選擇報警……近日,如皋法院審結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事發當日,王某與幾個朋友一起吃午飯,喝了幾杯小酒,回去后在車里睡覺。下午5時許,妻子下班找到王某時,得知他酒后睡覺忘記接小孩時,比較生氣,隨后自己騎電瓶車趕往學校。途中,王某的妻子猛然看到丈夫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隨即電話聯系王某讓他停車,自己去接小孩。不知是酒精上頭,還是法律意識淡薄,王某不聽妻子的勸阻,依然駕車行駛。見此情形,王某的妻子撥打電話報警。案發后,經檢測,王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1.5mg/100ml,達到醉酒的程度。

庭審中,王某對妻子的報警行為表示理解,案發時間段小學生剛好放學沒多久,路面上車輛較多,還有些小學生步行,自己酒后駕車,反應力比較差,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違反交通安全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危險駕駛罪。案發后,王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綜合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等,法院最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