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法院)罪犯彭傳龍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刑庭 發布時間:2023-12-08 瀏覽次數:3788
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彭傳龍,男,1968年4月4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20311196804040815,漢族,小學文化,徐州市郵政局投遞員,住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礦山路55號鼎瑞雅居15號樓1單元2403室。經本院決定于2023年11月27日對其逮捕,因患病未予收押。
本院于2023年11月27日作出(2023)蘇0311刑初450號刑事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五百元。現罪犯彭傳龍因患病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向社會公示,公示期3日(從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0日)。歡迎社會監督,如有情況,請于2023年12月10日17時之前向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反映。
監督電話0516-83637773(督察室)、0516-83637733(刑庭)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