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對罪犯張雷霆申請監外執行受理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刑一庭(少年庭) 發布時間:2023-12-08 瀏覽次數:1974
2023年8月14日,本院作出(2023)蘇0311刑初307刑事判決,以罪犯張雷霆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五百元。2023年8月17日,罪犯張雷霆以其頸椎斷裂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予以立案受理。
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
電話:0516-83637987
2023年8月14日,本院作出(2023)蘇0311刑初307刑事判決,以罪犯張雷霆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五百元。2023年8月17日,罪犯張雷霆以其頸椎斷裂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予以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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