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延福減刑一案公告
作者: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3-12-01 瀏覽次數:2009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開 庭 公 告
(2023)蘇01刑更2131號
本院受理江蘇省龍潭監獄呈報的罪犯王延福(販賣毒品罪)減刑一案,定于2023年12月5日15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開庭審理。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開 庭 公 告
(2023)蘇01刑更2131號
本院受理江蘇省龍潭監獄呈報的罪犯王延福(販賣毒品罪)減刑一案,定于2023年12月5日15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開庭審理。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