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魏亞非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立案公示

(2023)蘇1282刑更9號

罪犯魏亞非因犯交通肇事罪,本院于2023年11月10日作出(2023)蘇1282刑初415號刑事判決,判決被告人魏亞非有期徒刑一年。現罪犯魏亞非以其身患嚴重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罪犯魏亞非的暫予監外執行立案有關情況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如對本院上述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向本院反映。


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次日五日內向我院提出。

電話:052384993930

通訊地址:靖江市陽光大道5號靖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