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罪犯衛樹林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立案公示

(2023)蘇0114刑更10號

罪犯衛樹林因犯盜竊罪,本院于2023年11月1日作出(2023)蘇0114刑初335號刑事判決,判決被告人衛樹林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現罪犯衛樹林以其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本院刑庭經初步審查后認為罪犯衛樹林的情況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予以立案。現將罪犯衛樹林的暫予監外執行立案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如對本院上述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向本院反映。

 

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內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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