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人民法院)罪犯方雨菡收監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無錫 發布時間:2023-11-15 瀏覽次數:1795
罪犯方雨菡,女,1992年4月4日出生于河南省潢川縣,漢族,中專文化,DCCT平臺代理商團隊主管,戶籍地河南省潢川縣定城辦事處方店村三組,住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花半里小區。
本院于2021年2月7日作出一審判決,以罪犯方雨菡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因方雨菡及其他部分同案犯不服,上訴至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5月11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因方雨菡懷孕、生育,本院先后于2021年7月29日、2021年12月23日、2023年2月2日先后對其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并交由河南省西華縣司法局予以矯正。2023年10月17日,河南省西華縣司法局向本院提出方雨菡暫予監外執行情形 消失,原判刑期未滿,建議對其收監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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