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陳志強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3-11-10 瀏覽次數:5177
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陳志強,男,1962年12月17日生,漢族,江蘇省宜興市人,中專文化,住江蘇省宜興市張渚鎮。本院于2023年9月4日作出(2023)蘇0282刑初724號刑事判決,以犯危險駕駛罪拘役二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該判決已生效。
罪犯陳志強有結腸癌多發轉移(肝、肺、腹腔淋巴結)等疾病,其所患疾病屬于“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所列疾病,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將罪犯陳志強暫予監外執行。
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反映。
聯系人:王愛芳
聯系電話:0510-87963670
聯系地址:江蘇省宜興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52號宜興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