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支付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便利,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卻從中看見“商機”,形成新型犯罪手段,其中“微信換現金”的騙局則讓人防不勝防。近期,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一起假借“微信轉賬換現金”之名屢次詐騙的案件。

2021年4月以來,阿強至連云港市海州區、東??h、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地,謊稱“微信掃碼兌換現金”“借用現金”詐騙作案27起,騙取二十余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8000余元。阿強采取流竄作案方式,“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對街邊店鋪老板自稱隔壁店面工作人員或附近居民,以“要出禮”等臨時急用現金為由,請求對方微信兌換50—500元不等的現金。因兌數額較小,店主們多信以為真。阿強或承諾“手機沒電馬上就還”,或裝模作樣微信掃碼支付,后趁店主忙于生意無暇顧及悄然離去,或趁其不備直接騎摩托車逃走。

法院審理認為,阿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詐騙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綜合考慮阿強累犯、自首、退贓、認罪認罰情節,依法判處阿強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責令阿強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官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痹趲椭说臅r候,我們要學會“留個心眼”,遇有陌生人提出轉賬、換錢等要求時,務必要在移動支付款項到賬后再給付現金,莫讓您的善良和“熱心腸”為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