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琳,男,1958年5月29日生,漢族,高中文化,無業,住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因犯盜竊罪,于2023年9月20日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本案現已生效。2023年10月8日,罪犯李琳以其患有高血壓Ⅲ級,心功能Ⅱ級、心絞痛為由申請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