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常飛宇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3-11-02 瀏覽次數:2162
罪犯常飛宇,男,1987年生,漢族,初中文化,務工人員,住山東省東明縣。2012年2月7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本院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22年11月2日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被取保候審。
本院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2023)蘇0591刑初662號刑事判決,對罪犯常飛宇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現已發生法律效力?,F罪犯常飛宇以其直腸腺癌術后化療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于2023年10月27日立案受理,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
經查,罪犯常飛宇于2023年3月8日直腸腺癌術后出院;同年3月30日進行惡性腫瘤維持性化學治療、惡性腫瘤免疫治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款的規定,決定將罪犯常飛宇自決定送達之日起暫予監外執行四個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