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交通肇事,很多人想的都是在車輛行駛時追逐競駛、酒后駕車等違規(guī)駕駛導(dǎo)致的交通事故,然而卻忽略了在路邊停車開門的過程中,同樣有可能發(fā)生事故。近日,如皋法院審結(jié)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緩刑一年九個月。

2022年10月的一天早上,徐某駕駛小型轎車,在路北側(cè)停車泊位上車頭朝東停放好汽車,然后打開左前側(cè)車門準備下車,急著上班的他沒有注意到此時左后方有輛電動車正由東向西駛來,“嘭!”正好行駛到車門旁邊的電動車被徐某突然打開的車門撞倒,駕駛電動車的鄒某也摔倒在馬路上。就在這時,“吱!”伴隨著刺耳的緊急剎車聲,原本由東向西正常行駛在馬路上的一輛小轎車躲避不及,徑直碾壓在了鄒某身上。看到這一瞬間發(fā)生的事故,呆坐在駕駛座上的徐某懊悔不已,然而為時已晚。鄒某經(jīng)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經(jīng)交警認定該事故由徐某承擔全部責任。

如皋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綜合被告人徐某具有自首、認罪認罰、達成刑事和解等情節(jié),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緩刑一年九個月。

法官提醒:近年來,“開門殺”時有發(fā)生。如果司機或乘客不留意觀察路況,很有可能在開車門時碰撞到車輛或者行人,嚴重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所以在開車門前一定要先從后視鏡或車窗觀察周圍車輛、行人的通行情況,確保安全后再打開車門下車。而作為在道路上正常行駛或者步行的路人,在經(jīng)過路邊停放的車輛時,同樣要提高警惕,注意觀察,與車輛保持適當距離,防止遭遇“開門殺”。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