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罪犯李程玉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蘇州 發布時間:2023-10-20 瀏覽次數:7049
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
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
(2023)蘇0508刑更21號
罪犯李程玉,女,1993年3月21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61232519930321092X,漢族,大專文化,無業,戶籍地陜西省漢中市勉縣老道寺鎮孟家山村六組,住陜西省漢中市城固縣老莊鎮雙井村二組033號。因涉嫌介紹賣淫犯罪,于2022年3月17日被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分局羈押審查,次日被取保候審,2023年3月18日被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
2023年9月22日本院作出(2023)蘇0508刑初604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李程玉犯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四百元,判決于2023年10月8日發生法律效力。
2023年10月8日,李程玉以本人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對李程玉是否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罪犯李程玉確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經征求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亦同意對其暫予監外執行。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罪犯李程玉暫予監外執行(哺乳期限至2024年6月18日),社區矯正執行地為陜西省漢中市城固縣。
二○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