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孫偉,男,1982年8月24日生,漢族,江蘇省鹽城市人,高中文化,住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本院于2023年2月28日作出(2022)蘇0282刑初1101號刑事判決,以犯非法經營罪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八萬元。該判決已生效。

罪犯孫偉有白血病等疾病,其所患疾病屬于“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所列疾病,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將罪犯孫偉暫予監外執行。

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反映。

聯系人:王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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