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罪犯韓方方,女,1995年6月6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曾系德成財富投資管理(常州)有限公司鄒區分公司業務員、團隊經理,戶籍地安徽省宿州市蕭縣,現住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2022年1月10日,本院決定對其取保候審。

我院于2022年12月27日作出了(2022)蘇0402刑初12號刑事判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韓方方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判決生效后,罪犯韓方方以其懷孕為由申請監外執行。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審核意見書認為,韓方方處于孕期。本院于依法書面征詢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檢察院對罪犯韓方方監外執行的意見,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檢察院書面回復同意對罪犯韓方方監外執行。2023年3月21日經本院決定對韓方方監外執行。2023年9月20日,韓方方在濟南市章丘區人民醫院生產一子(哺乳期自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止)。2023年9月25日濟南市章丘區社區矯正管理局向本院發送《關于提請罪犯韓方方辦理延期暫予監外執行的函》建議對韓方方辦理延期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于2023年9月27日依法向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檢察院征求意見,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檢察院于2023年10月10日書面回復建議本院對罪犯韓方方暫予監外執行。

本院經審查擬決定對罪犯韓方方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程序。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出。

聯系人:陳法官

聯系電話:0519-8557912

 

 

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