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阜寧法院)罪犯楊可可暫予監外執行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3-10-11 瀏覽次數:4491
罪犯楊可可,女,2004年1月12日生,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江蘇省阜寧縣。罪犯楊可可犯介紹賣淫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于2023年9月21日被我院判處執行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現罪犯楊可可以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資料詳見附件。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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