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手機號就能知道對方定位?“黑科技”APP騙了4700多萬“智商費”
作者: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 陳程 發布時間:2023-10-10 瀏覽次數:3482
“只要在APP中輸入手機號碼,就能知道對方的定位,你還不趕緊下載?”家住南通市崇川區的王先生在某短視頻平臺刷到這樣的廣告不由心動,于是通過廣告的鏈接下載了該款APP。
當王先生想使用手機號碼定位功能時,APP提示需要充值成為會員才能使用。于是他充值118元成為了會員,但是當他輸入對方手機號碼想使用定位功能時,APP卻又彈出界面顯示“雙方均安裝該APP并且添加好友對方同意后才能顯示對方位置”。王先生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立刻報警。
2020年12月起官某、黃某等人利用公司員工、朋友身份等信息在深圳市注冊多家公司,將公司營業執照用于上架多款定位類、數據恢復類APP。上述公司上架了“閃電定位”7款定位類APP,核心功能為用戶下載后需付費使用,且對方也必須下載該APP,授權同意后,用戶方可輸入手機號定位對方,即使用該類定位APP的前置條件為“定位需要雙方下載授權同意”。上述公司還在市場上架“數據恢復王”3款數據恢復APP,核心功能為用戶下載后需付費使用,僅可恢復用戶有備份或緩存的數據,即使用該數據恢復類APP的前置條件為“用戶需對數據有備份或緩存才可進行恢復”。
“現在,大家不管是工作還是生活都離不開手機,手機里存儲的電子數據信息、文件要是被刪除,影響很大,都急于恢復;還有一部分人出于各種目的,想知道他人的具體位置,跟蹤定位的市場需求也很突出。”案發后,官某供述開發定位類和數據恢復類APP的“靈感”。
官某等人明知APP并不具備無前置條件定位及數據恢復功能的情況下,依舊對上述APP進行開發、維護,在推廣、宣傳時使用的圖片、視頻中,將前置條件的提示語置于隱蔽地方,且使用的字體較小,引誘被害人下載并充值。他們將APP客服設置成自動回復等方式,拒不給發現被騙的被害人退款。
涉案APP因投訴被市場下架后,官某等人對涉案APP更換馬甲重新上架,以此繼續通過同樣手段實施詐騙。他們分工合作,逐漸形成了包括APP源代碼開發、封裝上架、推廣宣傳、應對投訴在內的一條完整產業鏈,采取上述方式共計騙得人民幣4795萬余元。
官某供述:“我們的收費標準一般是幾十塊錢,最多一百塊錢出頭,不算多,大部分人發現被騙了也懶得追究。”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很多被害人下載定位類APP的動機不純,想用這種軟件實施盯梢、窺探隱私等違背道德和法律的行為,所以即使發現被騙也只能“啞巴吃黃連”。
崇川法院經審理認為,官某等人利用虛假廣告的方法行為實施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定罪處罰,最終判處官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到五年不等。
法官建議:互聯網推廣平臺企業應當按照廣告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切實履行廣告發布者的主體責任,對于用戶投訴較多的廣告產品應當及時下架并將違法犯罪線索移送相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