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馮碧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宜興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3-10-07 瀏覽次數:1782
罪犯馮碧,男,1992年12月16日出生于云南省魯甸縣,漢族。2021年7月16日作出(2021)蘇0282刑初468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馮碧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該判決已生效。
罪犯馮碧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可以將罪犯馮碧暫予監外執行。
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于10月10日前(公示期三日)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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