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張淑容,女,1991 年8 月7 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445122199108071224,漢族,廣東省饒平縣人,小學文化,無業,住廣東省饒平縣新豐鎮下葵寬陽田西八巷1 號。因涉嫌犯騙取出口退稅罪,于2021 年5 月14 日被刑事拘留(未執行),2021 年5 月15 日轉取保候審,2022 年5 月15 日被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2022 年8 月29 日被逮捕(未執行),同日轉取保候審。于2022 年9 月17 日被本院決定取保候審。

        罪犯張淑容因犯騙取出口退稅罪,于2022 年10 月27 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判決后,罪犯張淑容因懷孕于2023 年1 月16 日被本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2023 年4 月6 日,罪犯張淑容于廣東省大浦縣人民醫院生育一子,后罪犯張淑容以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征求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檢察院的意見,金壇檢察院認為罪犯張淑容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建議本院對罪犯張淑容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罪犯張淑容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罪犯張淑容暫予監外執行,暫予監外執行期間為2023 年4 月26 日起至2024 年4 月6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