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法院)罪犯樊超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泰州 發布時間:2022-09-01 瀏覽次數:2245
罪犯樊超因犯強奸罪,于2022年8月8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現判決已生效。罪犯樊超以患尿毒癥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審理。
根據相關規定,對罪犯樊超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審理向社會公示,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罪犯樊超因犯強奸罪,于2022年8月8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現判決已生效。罪犯樊超以患尿毒癥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審理。
根據相關規定,對罪犯樊超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審理向社會公示,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