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張秋香,女,1993年7月16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江西省上饒市玉山縣。
本院已于2022年2月21日作出(2021)蘇0404刑初635號刑事判決,以張秋香犯詐騙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監外執行期滿后,罪犯張秋香以其處于哺乳期為由再次向本院申請監外執行。
本院經審查擬決定對罪犯張秋香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程序。如有異議,請在公示發布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出。
聯系人:施法官
聯系電話:0519-83907192
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