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昆山法院)罪犯劉立長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蘇州 發布時間:2023-09-01 瀏覽次數:2811
罪犯劉立長因犯危險駕駛罪,于2023年7月26日被本院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現判決已生效。罪犯劉立長以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審理。
根據相關規定,對罪犯劉立長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審理向社會公示,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罪犯劉立長因犯危險駕駛罪,于2023年7月26日被本院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現判決已生效。罪犯劉立長以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審理。
根據相關規定,對罪犯劉立長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審理向社會公示,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