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馬彩霞,女,1978年2月11日生,漢族,住江蘇省響水縣。2022年12月20日本院作出(2022)蘇0921刑初269號刑事判決,以犯容留、介紹賣淫罪判處罪犯馬彩霞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馬彩霞以其懷孕為由提出監外執行申請,因其懷孕,本院于2023年5月11日作出(2023)蘇0921刑更1號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決定對馬彩霞監外執行,現馬彩霞于2023年8月1日生育一女,目前處于哺乳期,向本院提出監外執行申請。

本院已立案受理,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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