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昂貴模具為何頻遭失竊?幕后黑手竟是被辭退的前員工!
作者:如東縣人民法院 汪桂蘇、周戴伽宜 發布時間:2023-08-03 瀏覽次數:2538
近日,南通某鋼管科技有限公司頻繁失竊,公司廠房內價值數萬元的制鋼合金模具不翼而飛,公司的生產經營秩序遭受不小影響,這讓公司的老板很頭疼。經調查,竟然是公司的前員工張某因被辭退生計困難,心中不忿,產生了報復公司老板的念頭。張某盜竊的模具等物品被其按照廢鐵每斤1元的價格售出。如東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泄憤盜竊案,以被告人張某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適量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于2022年11月27日至2023年1月18日期間,前后三次前往南通某鋼管科技有限公司,竊走硬質合金鋼模具、廢鋼管頭等財物,以廢鐵每斤1元的價格出售給廢品回收站,獲利約300元。涉案財物價格鑒定達9402.5元。造成公司直接經濟損失兩萬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張某到案后能配合辦案機關查實案情,具有坦白情節,且自愿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單位損失,悔罪態度好,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從寬處理,遂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本案被告人張某因和原單位用工矛盾以及一時貪念,打起了公司歪主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最終身陷囹圄。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大家在處理矛盾時切莫使用極端手段,不僅于事無補,還有可能觸犯刑法。在此也提醒廣大用人單位,要妥善處理用工矛盾糾紛,關心關愛員工,員工自身也要通過合法合理途徑解決訴求。
法條速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