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獄友出獄,不忘共同“致富”。抱團“人肉跑分”,幫助電信網絡詐騙分子轉移贓款,涉案金額達18萬余元。日前,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宣判一起“跑分”案件,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敖某、唐某某、謝某某等五人三年六個月至七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不等罰金,其中對初犯謝某某適用緩刑。

利益誘惑下“重操舊業”

2022年3月,唐某某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罰金9000元。在看守所服刑期間,唐某某和同監室的敖某處成了朋友。11月出獄后,唐某某立即聯系敖某小聚,并介紹了之前同案犯戴某某給敖某認識。三人聚餐時唐某某提議,繼續從事他熟悉的“跑分”業務,強調這次用別人的銀行卡“跑分”就不會被公安機關查獲,三人一拍即合。于是三人約定,由唐某某負責聯系上家接單,對接匯款銀行卡信息,戴某某負責尋找“卡農”并陪同取款,敖某則負責將現金通過無卡存款的方式轉到上家指定賬戶內。由于戴某某對南通比較熟悉,三人遂決定前往南通進行“跑分”。

尋找“卡農”進行“人肉跑分”

幾天后,三人來到南通。唐某某通過手機軟件搜索“跑分”、“轉賬”等關鍵詞,聯系到了上家“特斯拉”,并和上家就走賬流水“點數”達成協議,三人同時約定非法獲利在剔除支付給介紹人和卡主的費用后,剩余平分。一切準備就緒,戴某某聯系之前的獄友田某某,田某某明知系轉移贓款,仍介紹李某某、邵某某提供銀行卡,唐某某找到謝某某提供銀行卡并取款。

“幫賭博資金走個賬,能拿十個點好處費……”2022年11月29日,唐某某在“跑分”的同時,找到了謝某某,高額利益誘惑面前,謝某某當即提供名下三張銀行卡,在敖某、唐某某的陪同下,去三家銀行ATM機上取款,并將取款現金交給敖某,再由敖某通過無卡存款方式轉到上家指定賬戶。當日,謝某某通過ATM機取款方式幫助電信網絡詐騙分子轉移涉案資金2萬余元,非法獲利1998元。

截留卡內資金“吃黑”

2022年11月24日,經田某某介紹,邵某某提供銀行卡“跑分”過程中,6700元被警方凍結。想著對方的資金反正也是來路不明,即使把這些錢“黑”掉,對方也不敢報警。三天后,戴某某讓邵某某查看賬戶是否解凍,邵某某發現銀行卡已解凍,遂將其中4900元取出,由田某某交給戴某某,剩余人民幣1800元留在卡里作為自己的好處費,后又被警方凍結。

戴某某等人采用“黑吃黑”手段,在銀行卡解凍后將上游犯罪分子控制在銀行卡內的不法利益悄悄轉走,考慮到涉案銀行卡內資金并未實際脫離卡主邵某某占有,最終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戴、田二人定罪處罰,將“吃黑”行為作為從重處罰情節予以評價,同時責令二人共同退出非法所得4900元。

法官提醒:“快錢”面前擦亮雙眼

出租、出售銀行卡、手機卡是當前最為常見的“跑分”方式,上游犯罪分子以賺“快錢”為誘餌,吸引不明真相的群眾提供銀行卡和手機卡,通過手機銀行轉賬或者人工取現等方式順利從被害人處接收和轉移贓款。承辦法官劉華提醒,廣大群眾要提高警惕,切莫輕易將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和收款二維碼等提供給他人,切莫因貪小便宜鋌而走險,切莫淪為犯罪“工具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快錢”面前須擦亮雙眼,切記違法犯罪成本遠比你想象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