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網絡購物已經成為很多人的生活習慣,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為國人足不出戶購買境外商品提供了技術支持,海外代購也同樣發展得如火如荼。但如果消費者采購境外商品后遇到產品質量糾紛該怎么辦呢?啟東一位李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 她通過微信朋友圈向賣家海外代購一只名牌LOUIS VUITTON(以下簡稱LV)水桶包,收到包后發現兩個金屬環存在明顯劃痕,雙方對LV包屬于正品沒有異議,但李女士聯系賣家要求退包退款,被賣家拒絕。近日,啟東市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通過微信達成的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基本案情

李女士在多年前添加趙某為微信好友,趙某在其朋友圈經常發布包括奢侈品在內的代購廣告。2022年8月,李女士找到趙某,讓其代購一個全新的LV水桶包。購買前,李女士明確要求趙某仔細檢查,表示包是需要送人的,趙某表示知曉。李女士遂支付了代購費12300元。

收貨后,李女士發現該包的兩個金屬環存在明顯的劃痕和掉色情況,認為該包系二次銷售給自己的,遂立即與趙某通過微信反饋并發送實物細節照片。李女士認為該包存在明顯磨痕肯定不是一只全新的包,趙某則認為劃痕磨損屬于正常現象,二人多次協商未果,李女士無奈之下只好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買賣合同并退還貨款。

法院審理

啟東法院經審理認為,首先,李女士在收到案涉包時當即向趙某反饋了該問題,趙某并無異議,并解釋稱該劃痕系柜員在調試肩帶試背時造成,可見案涉包在代購時就已存在明顯劃痕。其次,在代購前,李女士特意強調要仔細檢查,足以表明包的質量問題是李女士購買的關鍵。最后,消費者選購奢侈品,追求的是品質,通過法庭實物查看,案涉包確實存在明顯瑕疵,無法通過降價或者其他方式予以補救。因此,趙某的代購行為存在違約情形,故判決確認解除買賣合同,趙某返還貨款12300元,李女士退還奢侈品包。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隨著人們經濟水平的提高和消費觀念的轉變,跨境購物已成為一種新興的消費模式,基于價格或者貨量等因素的影響,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朋友圈的微商代購外國商品。一方面確實給消費者帶來了便利,另一方面產品可能存在真偽不明或者質量瑕疵問題,給消費者造成了一定的損害。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海外產品時,盡可能選擇實體店或者正規的購買平臺進行選購;朋友圈代購的,應挑選那些熟知的、信譽高的賣家。反之,作為賣家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誠信經營,與消費者及時做好溝通釋明的工作,維護好雙方的合法權益,保留好相關的付款憑證,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