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九點,吳艷法官在綜治中速裁法庭化解了一起十四名農民工勞務合同糾紛案件。

這原本是一起推送至司法局調解的案件,由于案件調解無果,遂立案通過速裁開庭審理。

案件緣起于去年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原告李某跟隨被告單某在睢寧某項目工地承包的項目做瓦工,雙方約定320元一天,每月支付生活費年底結清工資,而到結清工資時,單某因沒錢支付工資向李某出具拖欠13876工資欠條一張,后李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訴至睢寧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了解情況后得知,單某不僅欠李某一個人工資,還欠其他13名農民工的工資。因單某在外地,承辦法官多次電話聯系單某了解情況,單某稱,因承包的工程虧錢,承辦商沒有給自己工程款,現在正在想辦法貸款發放農民工工資,但是款一直沒有貸下來。

因其他13名農民工作與李某情況和案情基本相同,承辦法官決定對案件排期開庭進行示范性訴訟,為后續化解其他13名農民工工資奠定基礎。然而,在開庭當天,其他十三名農民工作知道李某案件開庭,一同拿著欠條到法庭。

看到債權和債務人都到法庭,承辦法官決定對案件進行調解。雙方爭議大,調解場面一度混亂,防止激烈沖撞現象發生,承辦法官多次強調紀律和注意事項才得以控制。

農民工們情緒激動,認為包工頭侵吞了他們的血汗錢,他們辛辛苦苦的干活,卻沒有拿到錢。被告則堅持稱因為疫情的關系,自己承包的工程虧錢了,自己也沒有拿到錢,現在正在想辦法貸款還錢。法官一方面穩定農民工的情緒,引導他們求同存異,厘清訴求,同時積極和接受勞務一方釋明,嚴肅指出其拖欠薪酬的行為導致的法律后果,力促接受勞務一方接受調解。

最終,在承辦法官法律法規釋明和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調解下,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努力,十四名農民工工資問題全部化解,并約定66582元工資將分兩次全部付清,雙方握手和言,并表示以后還會跟隨單某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