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江蘇法院這么干!
作者:江蘇經濟報 潘一嘉 樊 駿 發布時間:2023-04-28 瀏覽次數:5096
為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推動知識產權強國強省建設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4月25日,江蘇省高院(以下簡稱省高院)發布2022年江蘇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全省法院共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37021件,審結32518件,同比分別增長3.19%、10.45%。
江蘇法院圍繞“深化最嚴格保護實踐,以高質量司法服務高質量發展”工作思路,持續加大保護力度、完善保護機制。運用知識產權保護這柄“利器”為江蘇經濟整體發展保駕護航。
促進技術創新
技術創新是推動經濟發展的動力引擎之一,而知識產權則是保護這動力引擎的關鍵環節。近年來,江蘇法院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和原始創新成果保護力度,支持引導“專精特新”等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助力攻堅“卡脖子”難題,依法審理了涉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集成電路、5G等重點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知識產權案件。為更全面高效地保護知識產權,省高院與省知識產權局等相關部門,圍繞“知識產權助力產業強鏈和自主可控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簽署備忘錄,建立服務重點產業鏈發展工作機制。無錫中院聯合市科協、物聯網創新促進中心設立物聯網產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中心,并實質化運作。
蘇州中院在NCD株式會社訴江蘇微導公司侵害半導體發明專利權案中,依法認定微導公司利用公開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不構成侵權,促進國內半導體產業創新發展。在涉美國思科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案中,經調解,雙方達成一攬子和解協議,由美國思科公司向中方企業支付500多萬元專利許可費,依法有力維護了我國科創主體合法權益。針對芯片被“卡脖子”的困境,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聯合開展涉集成電路、計算機軟件產業創新發展專題調研,完成全省法院相關重點調研課題。
近年來,省法院還嚴厲打擊侵害糧種知識產權行為,堅決維護糧食安全和公共健康。以“加強地理標志保護,助推鄉村振興”為主題,組織召開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年會,執法司法機關、律師、高校等領域300余名代表參加會議,積極建言獻策。
多家中院也添磚加瓦。南京中院審結的金地公司與親耕田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案入選“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該院還與省農科院等成立“種業振興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基地”和保護聯盟,建立協作保護機制。“種業振興司法保障‘南京經驗’”入選國務院首批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典型案例并被向全國推廣。無錫、鎮江、鹽城等中院也陸續出臺關于加強地理標志司法保護的實施意見。鹽城中院在射陽成立全省首家地理標志司法保護中心,設立地理標志巡回審判法庭。無錫中院則聯合市場監管局建立陽山水蜜桃地理標志保護基地。
護航特色產業
知識產權案件作為地區經濟發展的晴雨表,具體案件類型與地區行業特色和產業集群緊密關聯,為保護好這些特色產業,江蘇法院付出了不少心血,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就是其中典型代表之一。
近年來,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不斷拓展知識產權全方位保護合法權益、全流程強化訴源治理、全鏈條構筑法律保護閉環、全矩陣營造濃厚保護氛圍的“四全”工作法內涵,以有力的司法擔當護航中國醫藥城創新高地建設和大健康產業知識創新。
該院通過深入重點醫藥企業開展院長走訪、“護航大健康產業”法律服務行等活動,轉變服務企業發展方式,探索從末端保護向前端支持的溯源服務進程。將“中醫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流動站”設立在揚子江藥業、濟川藥業等,提高醫藥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地方重點中醫藥企業品牌傳承發展。
不僅如此,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還聚焦醫藥企業法律需求,開設大健康產業企業家法商培訓班,今年以來,邀請領域專家圍繞經營性合同合規審查、醫藥企業商業秘密的管理與保護等實務難點問題為全市百余家醫藥企業集中授課2期。去年年底,泰州兩級法院專題召開中國醫藥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現狀與展望研討,邀請最高院、國知局、國家藥監局等單位專家對醫藥產業發展把脈問診、建言獻策。
此外,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還在服務大健康產業發展上主動延伸觸角,關注區域特色產業知識產權保護需求。審結假冒興化地區調味品注冊商標的跨省團伙作案系列案,依法打擊制造偽劣產品、假冒注冊商標的“黑色產業鏈”,推動興化地方特色調味品制造業健康發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呵護非遺傳承
非遺傳承是一項寶貴的財富,近年來,利用非遺中深厚的文化底蘊進行再創作,并獲得一致好評的案例不在少數,但是侵權行為也時有發生。江蘇是非遺大省,江蘇法院重拳出擊,以知識產權保護更好地呵護了非遺傳承創新發展。
絨花是一門源自唐朝風尚的老手藝。“春日游,杏花插滿頭”“山花插寶髻,石竹繡羅衣”,唐詩里的仕女頭上所戴杏花、山花,說的是唐朝仕女“頭戴一枝芳”的傳統,也就是絨花。舊時,南京“一事三節”(婚嫁喜事和春節、端午、中秋節),都有戴絨花的傳統,而絨花有“發髻上的南京”之稱。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絨花制作技藝代表性傳承人趙樹憲,為電視劇《延禧攻略》中富察皇后設計的福壽三多絨花頭飾火出圈,成為“國潮”首飾的典型。搖曳公司通過西塘漢服節及淘寶店鋪(南京搖曳絨花)等渠道銷售“南京搖曳絨花”。趙樹憲認為搖曳公司侵害了其絨花作品著作權,遂訴之法院。
南京江北新區法院認為,趙樹憲依法享有涉案作品著作權。“福壽三多”雖系以“佛手、壽桃、石榴”等元素寓意“福多、壽多、子多”的傳統創作題材,但趙樹憲對之進行個性化創作形成作品,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美術作品。搖曳公司銷售的絨花制品,從各種元素的相對大小、相對位置、排列布局、整體形態、視覺效果、色彩處理等方面,與趙樹憲作品實質性相似。搖曳公司未經趙樹憲授權,擅自制作、銷售“南京絨花”,侵害了趙樹憲涉案作品的著作權。
據此,南京江北新區法院判決搖曳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綜合考慮案涉作品的類型、獨創性高度、銷售價格以及侵權手段、持續時間、地域范圍及后果等因素,酌定其賠償趙樹憲損失及合理費用共50000元。搖曳公司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非遺保護的本質是保護其中精湛的技藝、獨特的思維方式和豐富的精神內涵。非遺的良性傳承與發展,需要將傳統保守與創新傳承完美結合。江蘇法院對傳承人在非遺傳承中作出的創新性智力成果給予知識產權保護,進一步激發了非遺傳承群體的創新活力,使非遺在提升中發展、在發展中傳承。
下一步,江蘇法院將聚焦中心大局,主動服務和融入中國式現代化歷史進程,持續深化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不斷深化高質量法治實踐,為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