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并非法外空間,肆意詆毀他人需擔責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邱觀玉 發布時間:2023-04-27 瀏覽次數:3234
刷抖音、刷朋友圈,已成為現代人的消遣之一。然而,有些人卻為泄一時之憤,在抖音、朋友圈發布不當言論,給自己帶來了麻煩。近日,如皋法院白蒲法庭調解了這樣一起名譽權糾紛案。
張某與王某夫婦系生意合作伙伴關系,雙方一直存在業務往來,到2021年底結算時,張某認為王某夫婦需要向其支付5萬元貨款,但一直未能討要成功。索要無門,張某就想要通過網絡曝光王某夫婦,從而給予他們輿論壓力,迫使他們還錢。
2022年10月底,張某通過自己抖音及朋友圈,發布多個配有王某夫婦家庭住址照片、個人照片的小視頻,并配文“渣男女,專坑親戚朋友的錢,無賴到極致”“大家來看看這對老賴夫婦,玩失蹤耍無賴”……此類小視頻在抖音上被超5000人點贊,多位網友在視頻中發布“支持你把他家砸了”“找他們的子女還債,父債子償”“點燃燃氣灶,夷為平地”等過激言論。王某夫婦認為張某的行為侵犯其名譽權,遂訴至法院要求其刪除視頻、賠禮道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夫婦并無執行案件,亦非失信人員,張某可通過訴訟方式要求王某夫婦支付貨款,其發布的視頻及言論確實侵害了王某夫婦名譽。在法庭的批評教育下,張某當場刪除了抖音及朋友圈視頻,當面向王某夫婦真誠道歉,王某夫婦接受了張某的道歉,并放棄了要求張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訴請,雙方握手言和。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文明上網從我做起。在網上發布信息、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