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燕萍是一位真心熱愛群眾的好法官,她始終秉承著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她的工作方法凝聚了她對人民司法事業的濃情和智慧,演繹了她對基層司法工作基本規律的精心詮釋。她在平凡的崗位上認真履行著人民法官的神圣職責,勤勤懇懇的辦案、全心全意的付出。無數次用暖心的微笑展現出司法的親和,無數次用耐心的傾聽化解積怨已久的矛盾,無數次用貼心的話語打開群眾的心靈之窗,冰釋了群眾對司法的隔閡。陳燕萍是平凡的,因為她和眾多法院工作人員一樣在平常的日子里從事著自己的本職工作,陳燕萍又是不平凡的,因為她在完成本職工作的過程中展現了 “扎根基層,心系群眾、真情調解、公正辦案”的人民法官新形象,也詮釋出她為民司法的崇高職業信仰。

 

要在更深層次上發揮陳燕萍工作法對審判工作的指導作用,我們就必須向陳燕萍一樣在審判工作中演繹為民司法這一永恒主題,讓為民司法體現在言行舉止和司法行為中,成為每位法官的職業信仰。然而,這樣一種職業信仰的樹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法官特別是身處基層的法官,在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時很難始終做到平和以對,周而復始的審判工作也讓法官很難時時保持高漲的工作熱情,可陳燕萍的經歷告訴我們,只要法官對人民地位有正確的認識、對審判工作有準確的定位,就能在自己的審判生涯中樹立起為民司法的職業信仰。在活生生的人民的世界里,法官與人民唇齒相依,人民需要法官利用審判、執行權保障其權益,而法官同樣需要人民這一載體實現個人價值與社會價值的終極統一。很多時候,當事人的無助會讓法官感受到審判、執行工作的重要性;當事人期待、信任的眼神會讓法官心中燃起為民解憂的責任感;當事人溫暖的道謝會讓法官體會到審判、執行工作的神圣和光榮。正是因為有了人民,法官的工作才有了歸依,事業的崇高才得以顯現,這一切因為人民,這一切也必須為了人民。信仰是思想動力也是行為準則,實踐為民司法,我們就要在正確認識人民地位的基礎上視群眾為親人,給予群眾最真誠貼心的關愛,用手中的審判權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最大限度的維護人民利益,使其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溫馨,最終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今天,陳燕萍成為司法隊伍中的先進典型,她折射出我們身上的不足,給我們指明了努力的方向,而我們更希望有一天她不再是個特例,每個法官也都可以像她一樣做得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