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氪金”玩家升排名走捷徑 賬號賣家刪認證引糾紛
作者: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 陶萌璘 發布時間:2023-04-06 瀏覽次數:5424
隨著網絡游戲的風靡,許多年輕人追求成為一個擁有精良裝備、實力超群的游戲玩家,在虛擬世界中叱咤風云,但要真正成為游戲高手,靠自己“打怪升級”太耗費時間精力,于是有人就選擇通過購買他人高排位賬號走捷徑,李某就是其中一員。他購買何某的游戲賬號一個月多后因何某刪除實名認證,該賬號被游戲平臺處罰1個月內無法登錄游戲,李某認為賬號因此貶值,遂將何某訴至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日前,吳中法院審結了這起特殊的虛擬財產買賣合同糾紛。
去年3月,何某在某游戲代售平臺上發布出售某游戲賬號的信息,正想購入同款游戲高排位賬號的玩家李某看中何某賬號在區域內排名第5的優勢,與何某溝通一番后雙方以8萬元成交。付款后,李某在何某的配合下將游戲賬號換綁為自己的微信號。然而,李某“氪金”后還沒玩多久,在登陸游戲時突然彈出“本賬號存在冒用他人信息的違規行為,且當前實名信息已被對應的真實用戶刪除。當前賬號被處罰一個月內無法登錄游戲”的提示,李某隨即將該界面截屏給何某,何某回復稱自己在綁定新賬號的時候因需清理名下實名認證,便將該游戲下的實名認證刪除了,沒想到會導致無法登陸游戲。
原來,這款游戲需要玩家先進行實名認證,系統將根據認證信息判斷玩家是否為未成年人,并依據判斷結果決定該賬號是否受防沉迷系統限制,若刪除實名認證,將導致防沉迷系統無法識別賬號,認定該賬號違規登陸,予以處罰禁止登陸一個月。李某認為,交易時何某承諾會解除該游戲賬號與他的所有聯系,但從未提及防沉迷系統的實名認證,在刪除時也未告知自己,現該賬號被封停一個月,排名從原來的第5名掉到第38名,且自己購買后又陸續充值4萬余元,這次的封號讓游戲相應的使用價值及經濟價值變得低于其購買時的預期,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因雙方就賠償事宜產生分歧,李某將何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解除雙方的游戲賬號買賣協議,并由何某歸還賬號交易款項8萬元及充值費4萬余元。
何某辯稱,自己在出售該游戲賬號時并無針對賬號排名的任何描述,僅展示了賬號內的資產及裝備。李某購買后自己也多次與其確認賬戶是否正常使用及是否換綁,其也明確表示賬號已換綁成功。之所以沒有提及防沉迷系統實名認證,系認為作為“老玩家”的李某會自行進行認證。何某表示,自己刪除實名認證是因為認證賬號數量達到上限并影響玩游戲,刪除時無法看出被刪除的微信號為李某換綁的賬號,事后也積極配合解決,不論是在交易中或刪除認證時都不存在惡意,且該賬號即使封號一個月排名依舊靠前,不存在因排名下降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形,而李某后續充值則是其自愿行為,與自己無關。
吳中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與何某就游戲賬號交易形成支付價款8萬元的買賣合同,李某支付款項后雙方完成了對案涉游戲賬號的換綁操作,由此可見,雙方已按約履行游戲賬號買賣的主要合同義務,李某要求解除買賣協議并返還價款8萬元,依據不足,不予支持。關于李某購買賬號后的充值款,因何某在案涉游戲賬號買賣中確未告知李某需變更防沉迷系統實名認證,也未在刪除實名認證時提前提醒或告知李某,故何某對該賬號被暫停登錄一個月存在過失。據此,法院最終判決酌情確定由何某支付李某1萬元,駁回李某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判決之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且何某已主動履行了判決義務。
法官提醒:《民法典》將虛擬財產納入法律保護范疇,具備與其他財產權利同樣的財產屬性,依法受到法律保護。游戲賬號買賣不同于現實中物權相關權利的實現方式,可能涉及賬號掛鉤的注冊號、實名認證等一系列相關換綁操作,忽略一步就有可能遭遇損失。游戲玩家在購買他人賬號后,首先需立即更換綁定的手機號或微信號,并更改賬號密碼及實名認證,同時要清除其他陌生設備的登錄記錄,以防他人通過設備授權登陸。若遇他人冒名登陸自己的賬號,要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保護好自己的虛擬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