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派實習律師進法院是貫徹落實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提出的“探索建立法學專業學生、實習律師到法院實習,擔任司法輔助人員制度”要求,是推進司法改革、促進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幫助青年律師從業起步階段成長成才的有效途徑。

2月23日,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吳中區司法局、吳中區律協首次聯合開展實習律師進法院實踐活動。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政治部主任張永平主持活動,黨組書記、院長董啟海,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欽,律協會長徐軍,律協秘書長陳俊鳳出席活動,相關律所負責人及4名實習律師參與。

會上,董啟海院長、王欽局長、徐軍會長共同簽訂協作協議。隨后,饒志翔、姜中樞、張志浩、李璟毅四名實習律師作交流發言。與會人員就如何做好這項活動以及常態化開展活動進行了深入的交流與探討。

徐軍會長表示,希望實習律師珍惜機會,勤勉工作,遵章守法,進一步提升實習律師的職業技能,促進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健康發展。王欽局長指出,一是高質量完成實習活動;二是加強青年律師隊伍建設;三是進一步深化合作。董啟海院長提出四點要求:一是堅定政治立場;二是恪守法治初心;三是確保工作實效;四是嚴守紀律規定。

座談會結束后,4名實習律師進行崗前培訓,后續實習律師將以司法輔助人員的形式在法院工作。該項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有效促進了法官和律師法律職業共同體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