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有房有存款,拒不履行,罰款兩萬!
作者: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 徐倩 發布時間:2023-02-16 瀏覽次數:2684
“對被罰款人許某某罰款20000元!”2月14日,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勞務合同糾紛執行案件中拖延執行的被執行人罰款20000元,被執行人許某某當場履行了全部還款義務,寫下認錯書并繳納了罰款。
2020年6月,祁某某受雇于許某某在某建筑工地從事油漆裝飾裝修改造,施工結束后,許某某尚欠祁某某工資近5萬元且多次索要未果,遂訴至淮陰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許某某支付其勞務工資及利息。但判決生效后,許某某仍以各種理由搪塞,不愿履行義務,祁某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1月30日,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局長徐明成承辦此案,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經查證,許某某名下有房產和兩輛車,且有一定的存款,但存款尚不足以支付申請人工資及利息。法院依法凍結了許某某的銀行賬戶。
發現賬戶被凍結的許某某主動來到法院,表示愿意與申請人和解,要求徐局長解封自己的賬戶。
“他這個人不誠信,我不同意和解!”面對徐局長的詢問,申請人祁某某對被執行人多次推脫不支付工資的行為十分不滿,堅決不同意和解。
2月14日下午,許某某再次來到法院要求解封其賬戶。徐局長反復告知許某某拒不還款的嚴重后果,督促其履行義務。但許某某只要求解封賬戶,對于還款要求則“一拖再拖”。于是,淮陰法院依法決定對許某某采取強制措施。同時,對于被執行人在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嚴重侵害申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對許某某罰款20000元。
面對法院的“強勢”,許某某“軟和”下來,主動承認了錯誤,當場籌措資金,將拖欠祁某某的工資及利息一次性履行完畢,并寫下認錯書繳納了罰款,案件得以順利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