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案件出清效果不佳、市場主體挽救功能缺失、執行與破產制度優勢發揮不足等問題一直是困擾執行工作,尤其是“執轉破”機制發展的難點、堵點,如何找到破題之道?

 2022年7月,江蘇省蘇州市兩級法院啟動“執破融合”改革,將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深層次融合,“以破促執”“以執助破”,讓兩種程序的優勢在涉企案件清償處置中交互疊加、充分釋放,推動市場出清,推動企業脫困重生。

 改革啟動以來,蘇州全市法院已受理“執轉破”案件340件,清理訴訟、執行案件6622件,適用重整、和解程序辦理破產案件23件。2022年9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在蘇州召開現場會,向全省推廣“執破融合”蘇州經驗。

 能快則快 當破即破

  ——打破程序壁壘兼顧公平與效率

“給孩子報了一年的補習班,現在人去樓空,我們一堆家長快愁死了。”近日,以某教育培訓機構為被告的訴狀批量涌入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

在詢問當事人、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統計潛在債務后,法官認為,若仍采取“立案、審判、執行”傳統模式,不僅浪費司法資源,而且會拉長債務清理的周期,最佳路徑是“執破融合”,經由當事人申請將該公司直接導入破產程序,對該公司債務“一攬子”清理。

目前,姑蘇區法院已通過“立轉破”“訴轉破”方式將3家教培、家政類企業直接導入破產清算程序,集中化解了291件潛在糾紛。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執行局局長沈如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執破融合”改革是對“執轉破”機制的提檔升級。

沈如介紹,實踐中存在很多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僵尸企業”,占據著土地、廠房、設備等閑置的生產要素,又因“執轉破”機制運行不暢而重復消耗訴訟、執行資源,即便通過“執轉破”機制進入破產程序,一般也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完成清算。

“導致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在于,‘執轉破’本質上是執行與破產兩大程序的銜接,兩者之間的程序界限以及法院專業化分工,限制了執行與破產制度功能充分發揮,而‘執破融合’打破了程序壁壘,改變了以往只在執行不能條件下才啟動破產程序的做法,促進“僵尸企業”當破即破,有效兼顧了公平與效率價值。”沈如說。

據了解,蘇州法院在改革中靈活設置了“執破融合”案件的甄別時點,明確在執行實施案件辦理時,由執行人員根據被執行企業的經營狀況適時啟動破產程序。比如在執行中發現被執行企業雖然資不抵債但具有持續經營價值,可以在核心資產處置前通過預重整予以挽救,推動被執行企業當破則破、涉案債權應償盡償。

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在執行某大型商務綜合體過程中,由“執破融合”團隊在涉案樓盤采取變價措施前導入破產程序,引入2億元投資用于涉案樓盤續建和償債,妥善化解了抵押權人、購房人、輪候查封債權人的利益沖突。常熟市人民法院在完成對某企業名下房地產的拍賣變價后,立即將其導入破產程序,快速兌付511萬元工資債權,為71名職工解了燃眉之急。

能保盡保 應償盡償

——最佳救治時機挽救企業核心資產

“最近接到了國際視頻特效制作訂單,債務已全部清償完畢,還在籌備一部新片。”說到公司現在的好日子,這家專門為影視和游戲制作數字特效的民營公司負責人蒯某回想起了一年前的境遇。

該公司曾參與制作《姜子牙》《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多部知名作品,但因疫情導致訂單驟減,一度深陷債務危機瀕臨破產。

“對法院來說,按常規走破產注銷流程并不復雜,但這家企業掌握的數字特效技術在專業領域有較高商譽,并持有多份潛在訂單。”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王賢成介紹,當時法院“執破融合”團隊預判,該公司具有存續價值和發展潛力。而且這類輕資產型企業,如果直接破產清算,員工等債權方可以追回的金額只有欠款額度的65%左右。

與其把蛋糕分了,不如把蛋糕做大。

破產和解,成為推動這家數字企業“涅槃重生”的最優解。如今,和解協議已經執行完畢,所有債權均100%清償,實現了多方共贏。而2021年以來,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先行先試,通過“執破融合”助推10家危困企業重整或和解成功,化解了各類債權46億元。

“‘執破融合’彌補了‘執轉破’機制中破產保護功能的缺失。”沈如指出,目前全市法院受理的破產案件中,一半以上是“執轉破”案件,由于“執轉破”程序大多在執行案件終本時啟動,此時被執行企業基本上無產可破或其核心資產在執行階段已被處置完畢,很難適用重整、和解程序。這種情況下,原本具有存續可能的企業失去了最佳救治時機。“執破融合”改革打破了“執轉破”機制瓶頸,激活了市場主體挽救功能。

在總結前期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蘇州中院陸續出臺《關于開展執破融合改革的實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與規范化工作指引,明確“執破融合”機制的適用范圍、業務流程和辦案規則。

在全省“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中,蘇州法院已通過“執破融合”及善意文明執行措施,幫助9719家企業恢復信用,對產業前景良好、暫時陷入經營困難的企業“應保盡保”。

“生了病”的企業可以通過“執破融合”煥發新機,那些長期“執行不能”的涉企案件是否也可以由此清結銷賬?

蘇州破產法庭庭長孫一鳴在采訪中提到,兩級法院辦理的該類案件體現出,以“執破融合”推進訴源、執源治理,通過分析破產原因識別時點、提升案件甄別主動性、簡化移送手續及流程等措施,破解了“執轉破”機制中長期存在的“移不出、立不了、破不掉”的問題。

數據顯示,改革實施以來,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對終本庫中的存量案件主動甄別、分批出清,讓8032件終本案件徹底退出執行程序,簡易破產案件的審理天數也降至70天以內,專業化債務集中清理的“蘇州速度”被不斷刷新。

 雙向奔赴 深度融合

 ——實現專業化債務集中清理1+1>2

 據了解,今年以來,常熟、昆山、吳江、工業園區等多家法院抽調執行和破產部門骨干組成專業團隊,設于執行機構內部,集中辦理“執破融合”案件的甄別、審查、立案、審理。

“就像醫院集合專家把脈會診,我們也要打造一支既善執行、又懂破產的專業化隊伍。”蘇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包剛說。

值得一提的是,資源互融并非簡單的人員數量“相加”,還要以手段相輔,達到執行與破產1+1>2的辦案效果。

一方面,融入執行手段提升破產效果。正如姑蘇區法院審理某房地產公司破產清算案時,認可并延續執行評估報告的效力,節約了高額評估費用和時間,免去了不必要的同質化工作。另一方面,在執行程序中引入破產重整的思維和方法。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在辦理某餐飲企業執行案件中,就從22家報名機構中遴選出該企業的“執行管理人”,對其進行經營監管和債務管理,為企業恢復經營爭取到寶貴的“自愈期”。

“蘇州法院要全面提升‘執破融合’團隊專業化水平,加快打通執行與破產信息化辦案平臺,推動落實府院聯動機制,探索建立危困中小微企業綜合挽救工作機制,不斷拓展‘執破融合’改革的深度、廣度和精度。”蘇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蔡紹剛表示,兩級法院將繼續發力“執破融合”改革的先行先試,為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