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民事公益訴訟案一審落槌
作者:新華日報 顧敏 錢晶晶 發布時間:2023-02-07 瀏覽次數:5158
本報訊 2月3日,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公開審理全國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依法判決被告徐某、劉某對其非法投放外來物種革胡子鯰所造成的生態資源損失30000元、服務功能損失5000元、專家評估費18000元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連帶承擔懲罰性賠償5000元,賠償款項用于長蕩湖生態環境修復和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宣傳。
2020年12月,常州的徐女士在未向主管部門報告的情況下,從劉某處購買黑魚、鯰魚用于放生。12月15日上午,徐女士在錢資湖準備放生時遭到工作人員阻止。隨后,徐女士前往長蕩湖溫洛港橋附近,放生由劉某運至現場的鯰魚2.5萬斤,之后大量鯰魚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壇區、溧陽市長蕩湖漁政監督大隊開始組織人員打撈,10天累計打撈出死亡鯰魚20208斤。
經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淡水漁業研究中心鑒定,死亡的鯰魚是一種名為“革胡子鯰”的外來物種,具有較強的入侵能力。由于革胡子鯰屬于熱帶魚類,在7℃以下就會死亡,而長蕩湖地區冬天都在0℃以下,所以鯰魚投放不久就出現大面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