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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集中管轄涉大健康產業(yè)案件以來,泰州醫(yī)藥高新區(qū)法院受理了一系列涉食藥類刑事案件。近日,泰州醫(yī)藥高新區(qū)法院知識產權(刑事)審判團隊在興化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某某詐騙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22年4月至7月間,被告人王某某低價購買“密州王氏膏藥”,招募不具有醫(yī)療知識的人員,自稱“膝蓋腰頸椎調理導師”給顧客“問診”騙取信任,夸大膏藥功效,宣稱可以根治頸椎病、關節(jié)痛、肩周炎、腰腿疼等多種疾病。并根據固定“話術”,謊稱療程不夠等現象,誘騙消費者繼續(xù)購買。經查,被告人王某某共銷售膏藥三十余萬元。

法院審理期間,王某某退出了全部違法所得,表示認罪認罰。法院對王某某當庭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同時判決將其退出的違法所得發(fā)還相關被害人。

法院公開審理涉食藥類詐騙案件,依法嚴懲并震懾犯罪,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引導群眾提高法治意識,增強識騙防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