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拿起圓凳砸向被告 擾亂法庭秩序罰10000元
作者: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 朱來寬 程國成 發布時間:2023-02-02 瀏覽次數:2373
法庭上,一起關于合伙合同糾紛的案件正在開庭審理,因原告對被告所提供的證據不予認可,雙方各執己見,之后竟當庭拿起圓凳砸向了被告。2月1日,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擾亂法庭秩序作出處罰決定,依法對砸人者殷某罰款10000元。
據悉,當天上午10時許,宿城法院第五審判庭正在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合伙合同糾紛案件。在法庭舉證質證階段,原告殷某對被告仝某所提供的證據不予認可,雙方各執己見,爭議較大。擾亂法庭秩序就發生在仝某舉證一份通話記錄時,被告認為通話錄音中說的20000元是王某為原告裝修支出,不應該計入合伙支出質證時。當時,殷某就拍桌并拿起自己的手機要砸被告,后放下手機順手抄起身旁的圓凳砸向被告,被告及時躲開。隨后,原告又沖向被告席欲毆打被告,法官立刻制止殷某,迅速將其拉回原告席并休庭。
在休庭期間,法官對殷某進行嚴肅批評教育,殷某也表示認識到自己錯誤。經報院長批準,法庭依法對殷某作出罰款10000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