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江蘇法院提出實施最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理念、舉措,不斷深化創新、權利、懲罰、效率、誠信五大導向,推動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江蘇法院持續成為國內及涉外當事人知識產權爭端解決的“優選地”。

2018至2022年,全省法院受理知識產權案件121741件,審結117247件,分別比前五年上升135.78%、137.80%。2022年江蘇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調查得分全國第一,接受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審議獲100%滿意度。

堅持平等保護

打造知產保護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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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知識產權法庭法官赴泰州植物新品種育種基地與專家交流育種專業知識

2021年2月,涉“BURBERRY”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在江蘇法院落槌,一審裁定依當事人申請及時下發臨時禁令,有效阻止了行為人繼續實施被訴侵害世界著名商標的行為。該案入選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優質品牌保護委員會“2020-2021年度十佳案例”。

近年來,“蘋果”“高通”“BURBERRY”“拉菲”“PHILIPS”等越來越多外方權利人主動選擇到江蘇法院起訴。2022年8月,省法院審結涉德國知名家居品牌“德祿”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全額支持原告方5000萬元賠償請求,該案也是目前外資企業在國內最大賠償額的商標侵權案件。

省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介紹,江蘇法院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始終把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競爭權益貫穿于知識產權保護全過程,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確保各類市場主體規則公平、機會公平、權利公平,穩定市場主體預期。

“推動營造一流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過程中,全省法院注重準確適用國際公約、國際慣例和國內立法,確保中外當事人訴訟地位和訴訟權利平等、法律適用和法律責任平等,努力打造知識產權爭端解決優選地。”江蘇高院知識產權審判庭負責人談道。

聚力保護創新

推動科技自立自強

種子是農業的“芯片”,種業知識產權保護事關農業科技自立自強。天津市水稻研究所將育成的“金粳818”水稻品種申請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并于2018年獲得授權。2019年9月,該研究所向江蘇省金地種業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授權書,授權其擁有“金粳818”植物新品種的獨占實施許可權,授權期限為該品種申請日至整個有效期內。然而某市某農資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在網絡平臺發布種子銷售信息,長期以來以白皮或其他稻米包裝方式對外銷售“金粳818”稻種。

江蘇省金地種業科技有限公司認為該行為侵害了其獲得的該植物新品種獨占實施權,同時屬于惡意侵權行為,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其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南京中院適用懲罰性賠償判決全額支持其訴訟請求,最高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該案侵權人系農業技術服務提供者、技術推廣者,利用種糧大戶等會員的充分信任,未經許可采用白皮或其他不規范的包裝銷售種子,知假賣假,主觀故意明顯,侵權方式隱蔽,侵權情節嚴重,不僅侵害了原告獲得的植物新品種獨占實施權,還嚴重損害了種子生產銷售秩序,嚴重損害品種購買者、種植者利益。本案系打擊種子套牌侵權、凈化種業市場的典型案件,入選2021年新時代推動中國法治進程十大案件、2022年人民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在審理涉及企業科技創新融資、科研成果產業化等案件的過程中,江蘇法院充分尊重研發規律和創新成果市場價值,依法紓解企業創新融資困境。為及時把握科技新興領域的最新動向和發展趨勢,不斷滿足創新主體的保護需求,省法院在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分別設立涉集成電路和涉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調研基地,聯合開展關于涉外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中涉“卡脖子”技術、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等專題調研,向省委報送相關研究成果,助力解決“卡脖子”問題。

規范競爭行為

推動建立統一大市場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依法規范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江蘇法院全面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審判工作,嚴厲懲治各類擾亂競爭秩序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充分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競爭權益。

2018至2022年,江蘇法院共受理各類不正當競爭糾紛2916件,年均增長31.56%,審結2591件,年均增長33.89%。受理壟斷糾紛12件,審結8件。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的判決、調解賠償數額12.06億元。

全省法院妥善審理因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引發的壟斷糾紛案件,正確劃定合法競爭與違法壟斷的邊界,制止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恢復市場競爭活力。

全省法院加大對平臺企業不正當競爭、壟斷行為的司法規制,依法嚴懲平臺強制“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破壞公平競爭、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和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在涉某兩外賣平臺強制“二選一”案中,法院依法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互聯網專條”,認定某頭部平臺運營方利用市場支配地位,以提高費率、置休服務等手段阻礙商戶與競爭平臺合作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有力打擊平臺惡意競爭,保護中小微企業生存發展。

該案判決為平臺企業競爭設定“底線”,對防止頭部互聯網企業利用市場支配地位獲取不正當利益,推動我國經濟整體競爭力的提升起到積極作用。該案入選2021年江蘇省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件和江蘇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激勵守正創新

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弘揚守正創新,是優化營商環境的“助推器”。全省法院認真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關于“積極推進誠信江蘇建設,使法治和誠信成為江蘇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顯著優勢和核心競爭力”要求,不斷加大對不誠信行為的打擊力度。

在“小米”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小米科技公司、小米通訊公司主張,“小米”商標屬于具有極高知名度和美譽度的馳名商標,中山奔騰公司等突出使用“小米生活”標識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且在產品宣傳和推廣中使用與“小米”品牌近似的配色、廣告語,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等,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以侵權獲利額作為賠償依據適用懲罰性賠償,主張賠償經濟損失5000萬元及合理支出41萬余元。

江蘇高院判決支持了3倍懲罰幅度,全額支持了原告的賠償訴求。此案成為商標法修改后,國內判決適用懲罰性賠償數額最高的案件,被評為2019年中國十大最具研究價值的知識產權案例。

2022年,省法院發布江蘇法院推進知識產權誠信體系建設十件典型案例,開展誠信專題調研,形成《關于推進知識產權誠信體系建設、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報告》。2021年,“江蘇法院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項目獲江蘇政法工作優秀創新成果特等獎(第一名),最高法院在《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司法報告》中充分肯定該項工作。

加強專業化建設

提升保護創新效能

江蘇是全國最早建立知識產權專門審判機構,最早在三級法院開展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審判試點的省份。目前我省共有4家知識產權法庭和50家基層知識產權管轄法院,數量均位列全國第一。全省法院管轄體系不斷優化,實現了基層法院管轄各市全覆蓋,及時回應園區、自貿區等地保護發明創造、商業秘密以及規制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司法需求,逐步實現了司法供給與全省各地經濟科技發展水平、市場需求等相適應。

充分發揮技術專家在知識產權審判中的積極作用,更新完善省法院技術專家庫,實現全省法院共享。完善技術調查官制度,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在全國首創專職技術調查官制度,工作經驗獲“江蘇省法治建設創新獎”一等獎,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就技術調查官“一官二員”工作機制在全國法院會議上作經驗交流。

2018至2022年,共有45件知識產權案件入選最高法院公報案例、指導性案例、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50件知識產權典型案例等。

近年來,省法院知識產權庭先后被評為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先進集體、省工人先鋒號等,連續三年獲評全國打擊盜版侵權有功單位。王小莉等5名法官被評為全國模范法官、全國審判業務專家、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國家知識產權領軍人才,37名法官被授予全省審判業務專家、省知識產權領軍人才、骨干人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