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紙面服刑”,讓正義之光照亮每個角落
作者:中國經濟網 鄧浩 發布時間:2022-12-12 瀏覽次數:5707
12月7日,江蘇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全省法院加強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工作情況。通報說,2021年1月到2022年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減刑、假釋案件24636件,審結24410件,其中裁定減刑23799件,包括變更減刑幅度825件,不予減刑369件,撤回建議5件;裁定假釋230件,不予假釋3件,撤銷假釋3件。
針對一些法院減刑、假釋案件庭審存在走過場、案件審理流于形式的問題,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關于加強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的意見》,針對實踐中較難把握、容易出現偏差的問題,提出了審查過程中應當重點注意的事項,并明確了具體審查方法。為此,全國政法機關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頑瘴痼疾全面排查整治。今年以來,江蘇法院全方位打造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體系,嚴格把握相關法律尺度,裁定369起案件不予減刑,且減刑、假釋案件數量呈下降趨勢。
減刑、假釋制度作為刑罰變更執行制度,是我國刑罰執行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的具體體現。根據有關法律,人民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可以采取開庭審理或者書面審理的方式,但兩種審理方式都可不公開審理。因此,社會關注度不高,媒體一般也不作報道。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這些過去不被公眾關注的減刑、假釋案件,多年來成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一些地方在罪犯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時,存在突出的權錢“贖身”亂象,嚴肅的刑罰執行制度被打開腐敗“后門”,一些犯罪分子得以不當減刑、提早假釋。對此,公眾看在眼里,恨在心里,斥之為“紙面服刑”“提錢出獄”。
刑罰執行是刑事案件嚴密司法程序最后階段,也是犯罪分子悔過自新、重新做人最后機會,更是實現司法正義最后一道法律“關口”。不過,一樁樁不當減刑、假釋案件,不斷消弭刑罰的強制性、嚴肅性,令一個個犯罪分子得以“提錢出獄”,致使最后一道法律“關口”頻頻“失守”,司法正義被大打折扣。
近年來,最高法、最高檢等司法機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直面減刑、假釋案件審理存在問題,連續出臺了一些針對性、操作性很強的法規,完善司法程序,堵塞審理漏洞,強化輿論監督,提升審理透明度,從江蘇高院等司法機關實踐看,已初見成效。
但是,司法實踐中,我國長期存在重刑事偵查審判、輕刑事執行的思維“慣性”,減刑、假釋案件容易成為被正義之光遺忘的角落。因此,如何杜絕“紙面服刑”,守好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關口”,說易行難,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