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7日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江蘇法院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案件審理,持續推進減刑、假釋案件審理方式改革,全方位打造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體系。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減刑、假釋案件24636件,審結24410件,其中裁定減刑23799件。

長期以來,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導和省委政法委的堅強領導下,江蘇法院堅持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案件審理,持續推進減刑、假釋案件審理方式改革,確保案件公平公正公開審理。2021年全國政法機關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頑瘴痼疾全面排查整治,江蘇法院倒查了近三十年辦理的80余萬件減刑、假釋案件,未發現嚴重的違法情況。

去年底,為鞏固深化減刑、假釋頑瘴痼疾整治成效,深化刑罰執行制度改革,回應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關于加強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全面落實《意見》要求,江蘇法院采取堅決有力舉措,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規范的程序,更科學的機制,推動減刑、假釋工作再上新臺階。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江蘇法院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建章立制,扎密扎牢制度“籬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的工作指南(試行)》,歸納影響罪犯減刑、假釋的8大類要素,明確對應的證據材料及審查重點,在司法解釋規定基礎上增加3類開庭審理案件,優化16項庭審流程,為推進要素式審查提供系統指導。制定《實質化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報請材料范圍及要求》,明確執行機關報請材料的范圍,提高6大類25項材料的制作標準和具體要求,強調過程性證據材料留存,促進報請文書和證據材料質量提高。下發《關于全省法院減刑、假釋案件定案規則》,統一全省法院減刑、假釋案件定案把關機制,加強院、庭長的監督管理職責,規范減刑、假釋審判權的行使。

為規范案件辦理,江蘇法院堅持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嚴格執行四項基本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要求,探索推動減刑、假釋案件庭審方式改革,確保案件審理公平公正。依法、全面、嚴格、有序審查執行機關提交的各類證據材料,綜合考察影響罪犯減刑、假釋的各類要素,準確把握罪犯減刑、假釋資格和減刑幅度。其中,徐州中院創新出臺“八必查”工作要求,蘇州中院建立“一案兩表”要素審理機制,以審理要素表形式將實質化審理可視化,有效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

此外,為了提高刑罰執行機關代表出庭履職能力,江蘇法院探索由監獄取得公職律師資格的民警出庭。鎮江中院審理監獄公職律師出席減刑庭審案,實現了執行機關代表與法官檢察官的專業對話,有力保障了庭審功能的實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江蘇法院還進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提升法檢執協作水平,著力打造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實質化審理體系,共同提高江蘇省減刑、假釋案件辦理質效。2021年以來,江蘇省高院、省檢察院、省監獄管理局相關部門召開3次會議,就限制“頂格減刑”、統一從嚴扣減幅度、常態化開展排查整治等問題深入研討并達成共識。此外,還將減刑、假釋案件專項檢查作為“裁判文書質量提升年”的重要內容,對2021年審結的14601件減刑、假釋案件開展逐案自查、抽樣評查,及時通報檢查情況,深度剖析問題原因,分類開展整治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