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全省法院加強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工作情況,并發布十起實質化審理典型案例。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近年來,由于減刑、假釋相關法律政策整體從嚴趨緊,案件數量呈下降趨勢。2021年1月到2022年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減刑、假釋案件24636件,審結24410件,其中裁定減刑23799件,包括變更減刑幅度825件,不予減刑369件,撤回建議5件;裁定假釋230件,不予假釋3件,撤銷假釋3件。

據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韋瑞瑾介紹,2021年全國政法機關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頑瘴痼疾全面排查整治,我省法院倒查了近三十年辦理的80余萬件減刑、假釋案件,總體而言,未發現嚴重的違法情況。2021年底,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關于加強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的意見》。為全面落實《意見》要求,全省法院采取堅決有力舉措,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規范的程序、更科學的機制,全方位打造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體系,推動減刑、假釋工作再上新臺階。

結合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情況,瞄準影響實質化審理的難點和堵點問題,省法院制定規范性文件,全面堵塞減刑、假釋制度漏洞。細化審理要求,出臺《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的工作指南(試行)》;規范源頭報請,制定《實質化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報請材料范圍及要求》;規范權力運行,下發《關于全省法院減刑、假釋案件定案規則》;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在省委政法委牽頭指導下,與省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聯合出臺《關于建立健全省級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意見》。

據了解,實質化審理的四項基本要求是:堅持全面依法審查、主客觀改造表現并重、嚴格審查證據材料以及區別對待。“我們在案件辦理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不斷探索推動減刑、假釋案件庭審方式改革,譬如我們推進要素式審查,綜合考察影響罪犯減刑、假釋的各類要素,準確把握罪犯減刑、假釋資格和減刑幅度。”省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張婷婷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