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給錢就能包過駕考?科目二考試是很多學車人士的難點,連續幾次考不過難免心急落入別人的陷阱。近日,丹徒法院審結了一起詐騙罪案件。

“我來報案,我在網上辦理駕駛證被騙了!”2020年8月,山西晉城的李女士在刷抖音的時候看到一個“駕考包過”的視頻。由于自己科目二考試已經連續兩次沒有通過,李女士便抱著試一試的心態通過抖音私信添加了對方的微信。添加后對方稱平時不需要練車,只要向其轉賬一定款項就能讓其通過考試。李女士考慮到自己平時上班也沒有時間練車,便想走捷徑,向其轉賬了3000元,之后對方一直讓李女士等消息。兩個月后,李女士通過微信詢問對方自己科目二是否通過,對方稱不清楚,需要再向其轉賬才能幫忙查詢,于是李女士又陸續向對方轉賬4000元。之后李女士嘗試聯系對方時一直得不到回復,甚至被拉黑,這才發覺自己被騙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陳某某通過在抖音發布視頻、評論抖音視頻、私信抖音消息等方式物色想通過駕考的人員并添加上述人員為微信好友。后被告人陳某某以提供駕考包過服務,能修改駕考成績為由,采用讓被害人使用支付寶、微信轉賬的方式騙得位于江蘇省鎮江市、浙江省溫州市、山西省晉城市等地11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353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陳某某犯罪以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某全部退贓,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某自愿認罪認罰,又可依法從寬處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采納。綜上,根據被告人陳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被告人陳某某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可依法宣告緩刑。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判決如下:被告人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提醒:駕駛證辦理有著嚴格程序規定,不存在捷徑,代考、買賣證件也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大家在駕考中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因僥幸心理相信代辦駕照、花錢包過這類說法,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如遇此類人員,請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