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恨!男子春節期間手頭緊,竟然兩次打起鄰居家財神爺前的香火錢主意。近日,如東法院就開庭審理了該入戶盜竊案件。案件被告人陳某春節在鄰居家打牌期間,偶然間發現鄰居家財神爺神像前的香爐下有一沓錢,此時的陳某剛好囊中羞澀,這仿佛一場財神爺的“紅包雨”,便對筆香火錢打起了歪主意。如東法院最終以被告人陳某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適量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于2018年至2022年2月期間,在如東縣新店鎮先后盜竊作案兩起,竊得現金人民幣3200元。1、被告人陳某于2018年農歷春節的一天,在如東縣新店鎮被害人湯某宅內打牌,竊得香爐下紅包內現金人民幣1800元。2、被告人陳某于2022年2月3日上午7時許,前往上述地點,從該宅后門進入屋內,竊得香爐下紅包內現金人民幣1400元。鑒于被告人陳某具有坦白情節,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從寬處理,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財神爺是人們勤勞致富的精神依托,但是財神爺不會給大家憑空制造財富,更不要妄想薅財神爺的“羊毛”。大家唯有通過辛勤付出才會有所回報,誠實勞動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辛勤血汗賺取的報酬最干凈,用得最舒心,睡的更安心。大家要樹立正確的財富觀念,管好自己的手,切不可因一時貪念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請記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法條速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