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公司規定聚眾賭博被辭退,法院:支持公司
作者:啟東市人民法院 王珊珊 施青 發布時間:2022-11-22 瀏覽次數:3972
基本案情
原告馬某系甲公司派遣至乙公司的員工。為規范公司人員管理,乙公司頒布《員工獎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疫情防控期間不得參與聚眾賭博等行為,若有發生,公司將與其解除合同或退回用人單位?!稐l例》頒布后,馬某亦作出書面承諾非必要嚴禁去公共場所,不聚會、不聚餐。然而2022年4月22日夜晚,馬某等人在出租房屋內參加聚眾賭博被公安機關抓獲并依法處理。隨后乙公司將馬某退回甲公司處。甲公司在履行通知工會程序后即與馬某解除勞動合同。馬某不服,遂向仲裁部門申請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08656.13元。啟東仲裁委經審理裁決駁回馬某的上述仲裁請求。馬某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
啟東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予支付經濟賠償金。甲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服從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配合做好勞動者健康管理工作,并要求勞動者不得參與聚集活動,系主動配合疫情防控的重要舉措?!稐l例》中也明確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參與聚眾賭博等行為將直接作為公司解除合同或退回用人單位的理由。馬某作為勞動者,本應積極服從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及管理,然其卻明知上述規定且作出承諾后,仍違反規定聚眾參與賭博,不僅嚴重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秩序,甚至可能威脅到社會公共利益,故甲公司在履行告知工會程序后解除與馬某的勞動關系,符合法律規定,無須支付賠償金。最終啟東法院判決駁回馬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不容松懈,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是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作為用人單位,應當嚴格遵循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開展生產經營,并根據防疫要求對單位員工進行管理。作為勞動者,也應提高認識、引起重視,自覺遵守所在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政策和所在單位疫情防控的管理措施,非必要不聚集,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的生命健康負責。如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故意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應自行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