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持續加大反規避執行及拒執罪打擊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威懾力,11月9日,根據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統一部署,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組織開展“天網行動-凜冬季”集中執行行動及拒執犯罪集中宣判活動。

凜冬亮劍 天網行動再出發

凌晨4點30分,相城法院執行局28位執行干警集結完畢。5點,執行干警準時出發,兵分兩路,奔向涉及確認勞動關系、民間借貸、買賣合同、追償權等民生相關糾紛案件的10個被執行人家中,開展“天網行動—凜冬季”專項執行行動。

執行干警在夜色中叩響被執行人家門,告知執行目的后,展開教育,并對其家中進行搜查。對于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將其拘傳回執行局進行集中教育。此次共拘傳被執行人4人,罰款4人12500元,扣押汽車1輛,手鐲1只,手機3部等。

旁聽庭審 警示教育敲警鐘

上午8點,4名被執行人被拘傳回執行局。法院組織4人觀看了拒執罪教育警示片及典型案例展板,促使4人充分認識拒執罪的危害和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

上午10點,為更好地對其進行教育,法院開展集中宣判拒執罪旁聽活動。4名被執行人被帶到庭審現場,旁聽被告人吳某某案件的宣判。

被告人吳某某拖欠王某某借款,被王某某起訴至相城法院并申請財產保全,法院依法查封吳某某房產一套。后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約定吳某某向王某某償還15萬余元及對應利息,但被告人吳某某未按照調解書約定履行,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期間,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當日吳某某向王某某付款6萬元,王某某申請解除對房產的查封,余款9萬余元后付。當日,吳某某從案外人張某處借款6萬元歸還王某某。后王某某向法院執行局反映,吳某某賣掉房產后未履行本案債務。

經查,吳某某在向被害人張某借款6萬元未歸還的情況下,虛構其出售房產后即歸還錢款事由,又從被害人張某處騙得154000元,用于歸還房貸以解除房產抵押,以此達到可以出售房產得款的目的。吳某某辦理完成過戶手續、得到賣房款43萬余元后,將張某“拉黑”。吳某某為轉移財產,在出售房產后立即將售房款轉入其朋友周某(另案處理)銀行卡中后被其花費,致使法院判決、裁定無法執行。

庭審中,被告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且認罪認罰。法院最終判決吳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2萬元。

深受震撼  分期履行化干戈

在接受教育后,某民間借貸糾紛的被執行人李某頗受震撼。他的情況和吳某某頗為相似。為歸還信用卡欠款,他向好友楊某某借款數次但始終未歸還。后經過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但李某卻仍未履行。

 執行法官看出李某的動搖,于是對吳某某案件進行剖析,向李某進行釋法明理,從情理利法多角度進行勸導。最終李某答應履行,現場支付申請人2萬元,并約定從12月起每個月支付5000元,雙方達成和解。

執行永遠在路上,法院打擊拒執的決心毫不動搖。今年以來,相城法院開展集中執行行動4次,召開集中打擊拒執犯罪專項領導小組會議3次,判決拒執罪3件。

下一步,相城法院將繼續用實際行動增強執行威懾力,保持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當事人的高壓態勢,全力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打通公平正義“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