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昆山市檢察院及昆山市司法局聯合召開座談會,簽署了《關于建立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協作機制的框架協議》,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促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實質化解。

會上,三家單位分別介紹辦理行政爭議案件情況,分析研判行政爭議案件線索,并就如何在行政爭議化解中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開展交流研討。《框架協議》明確了三家單位在共同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職能職責、目標任務,建立行政爭議化解信息共享、協作配合、線索移送、業務配合、會商會議、研討交流、宣傳引導等工作機制,為合力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推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是人民法院強化訴源治理、促進矛盾化解糾紛的重要方面,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實行政訴訟法立法宗旨、做好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的應有之義。“下一步,昆山市人民法院將以協議簽約為契機,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構建多元協同的訴源治理格局,全流程發力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持續推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不斷提升行政審判質效,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昆山市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李詩茵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