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系一名銷售,上班不久發現自己學歷太低從而晉升困難,遂想提升學歷。于是在某培訓機構報名了“全程無憂”班次的學歷提升,希望能獲取本科學歷。某培訓機構收取小李7200元的學費,并為小李提供了為期兩年的線上直播、錄播課程以及紙質學習資料。

在報名后,小李進行了一段時間的學習,并且通過了本科自學考試中的兩門課程。但小李覺得某培訓機構提供的課程沒有太大用處,在淘寶上只價值幾百塊。該培訓機構曾經承諾過給錢就能拿文憑,不需要學習,考試時直接抄答案即可拿到本科畢業證,但是實際考試時發現并無答案可抄,所以只考過了兩門。小李覺得受到了欺騙,要求某培訓機構退錢。

某培訓機構則認為,根據國家規定取得本科學歷需通過自學考試的方式,進行學習并參與考試,考試過關之后才可獲得畢業證。“全程無憂”指的是這個班次為全程無憂班,并非抄答案即可獲得文憑。其已經為小李提供了資料,現在是小李自己覺得考試難,不想學習考試,故不同意退款。

如皋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李至某培訓機構處報名學歷提升,并支付7200元,雙方形成培訓服務合同關系。某培訓機構為小李提供了本科直播、錄播課程以及紙質學習材料,小李也進行了學習,并參與了自學考試,亦通過了其中兩門,因小李認為沒有答案可抄遂放棄了學習與考試。小李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想要取得自學考試文憑,應努力學習,認真備考,不應寄希望于抄答案獲得文憑。小李支付了培訓費,某培訓機構亦為小李提供了培訓服務,因小李自身原因不愿考試,而無法取得本科文憑,責任在小李,其要求某培訓機構返還培訓費用于法無據,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書山有路勤為徑,提升學歷并無捷徑可走,只有腳踏實地,認真學習通過考試,才能獲取文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