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要拘留,這個“老賴”慫了!
作者: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 武國進 發布時間:2022-08-25 瀏覽次數:3116
“徐局長,請再協調寬限幾天,我過一段時間肯定把錢還掉。”被執行人方某信誓旦旦地說。
“這是你提出的第幾個寬限期了?你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一直說還錢,但到現在也沒有見到,這次不好再給你寬限期了?!被搓幏ㄔ簣绦芯指本珠L徐明成斬釘截鐵地反駁道。
“反正我現在沒有錢……”見徐局長不為所動,方某所幸耍起了無賴。
8月24日上午,在淮陰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內,一場執行法官與被執行人的“博弈”正在“上演”。
該案為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申請人卞某經營石子、石粉等建筑材料生意,2020年3月與被執行人方某達成協議,由其向方某供貨,方某支付相應貨款。但是,7月份材料供貨完畢后,方某僅支付了部分貨款,剩余10萬余元并未進行結算。卞某不斷向方某索要合同款項,方某便于2021年5月份向其出具了欠條。此后,方某便以各種理由推脫,卞某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淮陰法院主持調解,方某答應于2022年1月底之前一次性給付欠款,但是到期后,方某又玩起了老花樣,仍然以各種理由推脫,就是不履行義務。
方某向淮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執行局副局長徐明成接收案件后,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情況,并凍結部分款項,后多次與方某聯系,督促其履行義務。方某以生意不好做、資金周轉困難等理由請求予以寬限,經與申請人協商,申請人同意給予其一定寬限期,但是到期后,方某仍然以各種理由進行搪塞,拒不履行生效調解書義務。
“如果你再不履行義務,我們就要采取強制措施了!”徐局長警示道。
“強制也沒用,沒錢怎么辦……”方某以為法官在嚇唬他,仍然不以為意。
“小楊,我現在請示局領導,你與法警帶他去做體檢,馬上辦理拘留手續?!毙炀珠L向書記員楊光宇說道。
就在法警到現場準備帶其去做體檢時,方某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徐局長,不要這樣,我馬上打電話籌錢,今天肯定把錢還上……”方某請求道。
1小時過后,方某即將籌到的9萬元款項匯至法院賬戶,加上前期凍結款項,該案終于順利執結。
【法官提醒】民事訴訟法規定,拒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不是兒戲,誠信難能可貴”,淮陰法院提醒所有未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躲避、逃避執行終歸不是長久之計,主動到法院履行生效裁判義務,或積極與申請人協商,才能“心寬體胖”,否則必將承擔相應法律責后果。